沒有固定工作可以進行更生嗎?
2024-04-01
所謂更生就是在6年的期間內固定還款,只要這6年期間內都有按照當時所提的更生方案履行,在6年期滿後,依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73條第1項本文規定:債務人依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者,除本條例別有規定外,已申報之債權未受清償部分及未申報之債權,均視為消滅。意思就是就可以當然免責。
所謂更生就是在6年的期間內固定還款,只要這6年期間內都有按照當時所提的更生方案履行,在6年期滿後,依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73條第1項本文規定:債務人依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者,除本條例別有規定外,已申報之債權未受清償部分及未申報之債權,均視為消滅。意思就是就可以當然免責。
選擇進行消費者債務清理的好處就是依法可以請求執行法院對目前正在進行之強制執行程序停止,例如:扣薪、保單解約、動產變賣...等程序均可以停止。
因為房屋貸款是有「擔保物」的債務,債權人依法可以就擔保物進行拍賣獲得清償,
而且債務人提供擔保物目的也就是要確保債權人債權的實現,所以具有擔保物的債務
並不會有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3條所稱的「不能清償」或「不能清償之虞」。
此點也可以從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48條規定:法院裁定開始更生程序後,對於債務人不得開始或繼續訴訟及強制執行程序。但有擔保或有優先權之債權,不在此限。
可以知道於更生程序開始後,有擔保或優先權之債權之債權人仍可以進行強制執行程序受償。
於更生程序中,依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55條第1項之規定:下列債務,非經債權人之同意,不得減免之:
1、罰金、罰鍰、怠金及追徵金。
2、債務人因故意侵權行為所生損害賠償之債務。
3、債務人履行法定扶養義務之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