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顏先生積欠9800萬餘元,於清算程序清償260元後,因可處分所得扣除必要生活費及扶養費後已無剩餘,法院裁定免責

蘇小姐積欠248萬餘元,於清算程序清償849元後,因可處分所得扣除必要生活費及扶養費後已無剩餘,法院裁定免責

陳小姐積欠債務總額408萬元,於更生方案通過後,每月僅需還款1144元,清償六年後即可免責